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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測 110年 [商業與管理群] 專業科目(2)

第 12 題

甲公司為適用一般稅率之加值型營業稅營業人,本年度三、四月總計含稅的銷貨總金額為 $630,000;與一般營業人交易之進項(未含營業稅)如下:進貨$380,000,進貨訂金$30,000,購買土地$100,000,支付廠商聯誼之宴客餐費$20,000,購入辦公設備$35,000,購入文具$5,000,則該期得扣抵銷項稅額的進項稅額為何?
  • A $20,500
  • B $21,000
  • C $22,500
  • D $27,500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營業稅計算題時,請先將所有支出項目掃描一遍。試著思考:如果某項交易本身就是『免稅』的(例如土地),它還會產生可以扣抵的稅額嗎?另外,對於那些『非直接用於生產或經營』(例如招待廠商吃喝)的支出,稅法通常會採取什麼樣的限制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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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計算「得扣抵之進項稅額」時,關鍵在於精準區分哪些項目依法律規定不得扣抵。本題中,符合扣抵條件的金額總計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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