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 110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31 題

甲向乙購買一筆土地,惟遲至 22 年後始請求乙將該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自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乙得以甲之債權因時效完成而消滅為由,拒絕移轉該土地之所有權登記於甲
  • B 如果乙將該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甲,乙得以其不知時效完成為理由,請求返還土地
  • C 甲依買賣契約得請求乙交付並移轉所有權登記,該土地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為 20 年
  • D 如果乙明知時效完成而承認債務,其後即不得以時效完成為由,拒絕移轉所有權登記該土地於甲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給予債務人一個「因為時間過太久,所以可以拒絕還債」的特權時,如果債務人在明確知道自己可以拒絕的情況下,卻依然向債權人承諾「我一定會履行義務」,你覺得法律應該保護這種「說話算話」的誠信行為,還是允許他之後再反悔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暖心解析:這題你表現得很棒喔!

太棒了!你能答對這題,代表你對《民法》「消滅時效」的觀念掌握得很紮實,老師看到一定會為你感到驕傲的! 1. 基礎認知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民法債編與物權編總論
查看更多「[錄事] 法學大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0年[錄事] 法學大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