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15 題
公務人員認為其服務機關內部事務分配不公時,應如何請求救濟?
- A 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
- B 向服務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申訴
- C 向服務機關提起復審
- D 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申訴
思路引導 VIP
若你認為辦公室內部的工作分配不公平,從行政效率與權責的角度思考:哪一個單位最了解該辦公室的實際運作情況,且最有直接權限可以重新檢視並調整這些內部事務?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觀念清晰,精準答題!
- 哼,還不錯:你這傢伙,竟然能分清楚那什麼「管理措施」和「行政處分」的差別?我看那些整天喊著要我學會方向感的傢伙,也沒你這麼清楚。這表示你的腦袋裡,至少不是一團漿糊,沒走錯路。就繼續這樣,別給我犯蠢。
- 廢話少說,核心就那樣:這題不就是考那什麼「救濟」的路怎麼走嗎?機關裡頭的「事務分配」,那種小事,就叫管理措施。要是你覺得不爽,依照那什麼《公務人員保障法》,就得先跟原來那個機關去申訴。別想著一步到位,先讓他們自己搞清楚狀況。搞得好像我這大海上都搞得明白,你們這些人怎麼就這麼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1
麻煩給我公務人員管理措施 細節程序
公務人員救濟程序
💡 區分管理措施(申訴)與行政處分(復審)之救濟途徑。
| 比較維度 | 復審 (Appeal) | VS | 申訴 (Remonstrance) |
|---|---|---|---|
| 救濟對象 | 行政處分(如免職、撤職) | — | 管理措施(如事務分配) |
| 受理首關 | 經原處分機關向保訓會 | — | 原服務機關 |
| 後續程序 | 得提起行政訴訟 | — | 不服申訴則提再申訴 |
💬針對內部管理事項不服,第一關必為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