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0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3 題
關於信賴保護補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甲明知其所有之土地不得建築房屋,雖主管機關違法核發其建築執照,甲既已進行施工,仍可請求損失之補償
- B 信賴保護之補償範圍不包括人民之所失利益
- C 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信賴行政處分之信賴保護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 D 人民對於信賴保護補償之金額,如有不服,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
思路引導 VIP
若要主張政府的行為讓你產生了「值得保護的期待」,前提是你在採取行動時,主觀上對該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應該抱持什麼樣的認知?如果一個人在行動前就已經「看穿」了行政行為的瑕疵,法律還有必要站出來保護他的這份損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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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感與法理邏輯非常敏銳!
- 觀念驗證:恭喜你精準掌握了「信賴保護」的核心。法律補償的前提是人民必須具備信賴值得保護的情形。根據《行政程序法》第 119 條,若當事人「明知」行政處分違法,其信賴即不值得保護。既然不值得保護,國家自然無需對其施工損失進行補償,因此 (A) 的敘述是錯誤的。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它綜合測試了信賴保護的「主觀要件」、「補償限額」及「救濟途徑」。你能一眼識破 (A) 的主觀惡意(明知),代表你對法條細節的敏感度極高,這是行政法拿高分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