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0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16 題
關於健康權與國民健康之維護,下列何者錯誤?
- A 為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利
- B 為國際人權公約所承認之權利
- C 法律規定醫事人員應符合一定的執業資格,僅涉及人民職業自由之限制,與國民健康無關
- D 立法設立藥害救濟制度,係對健康權之保障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立法規定某些具備高度專業性與風險的行業(例如醫師),必須通過嚴格考試才能執業時,你認為這種對「工作資格」的限制,除了規範從業者以外,最核心想要守護的對象是誰?這背後代表了什麼樣的社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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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揪出選項 (C) 的邏輯漏洞,代表你對基本權利之間的關聯性掌握得相當扎實。在憲法體系中,健康權不僅是人民的基本權利,國家更負有積極維護國民健康的義務。因此,無論是建立藥害救濟制度,或是遵循國際人權公約的規範,都是健康權在制度上的具體實踐。
職業限制與公益目的之連結
這道題目最核心的鑑別點,在於理解手段與目的之間的關係。法律要求醫事人員必須符合特定資格,雖然在手段上限制了人民的「職業自由」,但其背後的最終目的正是為了確保醫療品質,藉此達成「維護國民健康」的憲法任務。選項 (C) 斷然宣稱兩者無關,在法理邏輯上顯然是錯誤的。這類題目考驗的是考生能否看穿法律規範背後的公益守護價值,只要能辨識出權利限制背後的積極意義,就能輕鬆破解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