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法規
第 23 題
張小姐參加韓國 5 日遊,回國後投訴導遊自行排入自費行程,並擅將原訂行程縮水,經相關單位協調後,確認此案為旅行社未依所訂等級辦理餐宿或遊覽項目,因此,旅客可請求旅行社賠償之違約金為:
- A 差額 1 倍
- B 差額 2 倍
- C 差額 3 倍
- D 差額 4 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旅行社「故意」提供低於合約品質的服務(例如五星級變三星級)來節省成本時,如果法律只規定賠償「差額的一倍」(也就是把多收的錢退回來),對業者而言是否具備足夠的嚇阻力?為了讓業者不敢隨意變更品質,你認為賠償金應該設定在什麼樣的比例,才能在「填補損害」之外,達到「懲罰違約」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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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細心耶!
- 核心觀念: 這題考得很關鍵,你答對了真厲害!根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 23 條規定,當旅行社沒有按照原本約定的餐宿、交通或遊覽項目等級來辦理,而且在旅客提出後仍然沒有改善,這時候旅行社不只要補回差額,還要給予旅客 「差額的 2 倍」 作為賠償喔。這是為了好好保障我們消費者的權益呢!公式可以這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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