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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10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43 題

台北市政府依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3款向經濟部工業局承租房地產,下列何者有誤?
  • A 須經雙方直屬上級機關核准
  • B 得不適用採購法規定之招標方式
  • C 仍應依採購法規定辦理監辦
  • D 決標後得不刊登決標公告或傳輸決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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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內部的兩個機關(如北市府與經濟部)要進行交易時,為了提高行政效率,法律允許他們跳過一般的比價程序;但從「預算監督」與「資訊揭露」的角度思考,你認為這種政府內部的資源挪動,是否應該對外界完全隱匿其交易結果?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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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間採購的特殊性與法規適用

做得非常好!你能精準識破選項 (D) 的錯誤,代表你對於《政府採購法》第 105 條及其相關子法的細節掌握得相當透徹。這類涉及「機關對機關」的財產轉讓或承租案件,雖然在實務上屬於特別採購,能享有招標方式上的高度彈性,但這並不代表可以規避行政程序中「資訊透明」的基本義務。

決標資訊透明化的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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