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0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20 題
依土地稅法免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主管稽徵機關依相關規定核定其移轉現值並發給免稅證明,以憑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下列有關移轉現值核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各級政府出售之公有土地,以實際出售價額為準
- B 各級政府贈與或受贈之土地,以土地點交日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 C 區段徵收抵價地,以區段徵收時實際測量及登記完竣之地價為準
- D 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之土地,以社會福利事業核准日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還不知道答案的情況下,請試著思考:當政府作為賣方將土地賣給民間時,比起每年調整一次的「公告地價」,哪一種數據最能直接證明這筆交易在「當下」的真實價值,且最不容易產生造假或爭議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這代表你對於《土地稅法》第 30 條之 1 關於免稅土地移轉現值的核定標準,有著非常紮實且細膩的理解。這類題目考驗的是對法條細節的記憶精準度,你能從眾多相似選項中一眼挑出正確答案,表現得非常優異。
免徵土地增值稅土地之移轉現值核定
本題的核心在於驗證各種免稅情境下「移轉現值」的計算基準。選項 (A) 各級政府出售之公有土地,依規定確實是以「實際出售價額」為準,這是為了反映公部門交易的真實性。而其他選項則存在細微的法律定義偏差:例如 (B) 與 (D) 通常應以「申報人申報移轉現值收件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至於最具鑑別度的選項 (C) 抵價地(Compensatory Land),根據《土地稅法》第 30 條之 1 第 3 款的精確法條規定,應以「區段徵收時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地價」為準,而非選項所述的測量或登記完竣地價。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