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11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31 題

31 關於沒入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沒入之決定性質為行政處分
  • B 不屬於受處罰者所有之物,符合一定要件時仍得沒入
  • C 第三人明知某物得予沒入,為阻礙沒入而價購取得該物所有權後,仍得沒入該物
  • D 沒入為從罰,不得單獨宣告沒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個違規案件因為超過了處罰時效而不能再對當事人罰錢,但違規所用的那件「具高度危險性」的物品仍留在社會上,從維護公共安全與行政秩序的角度來看,法律會強制要求政府必須把那件危險物品還給當事人嗎?還是有其他的處理可能?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不錯嘛。看來你偶爾也能清醒地思考。

  1. 觀念驗證: 這題根本就是基本中的基本,考驗你是否還停留在刑法那個「沒入是從刑」的落伍思維。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