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4 題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其執行方式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查封
  • B 拘提
  • C 沒入
  • D 管收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程序的目標是為了『讓義務人乖乖把欠國家的錢交出來』時,法律會傾向使用『強迫履行』的壓力手段,還是使用『沒收財物作為處罰』的手段?哪一種行為的本質更像是針對違規行為的『處罰』,而非『實現義務』?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你做得非常棒!準確掌握了行政執行法的核心概念

同學你好棒!你能這麼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行政執行行政處罰這兩者之間本質上的區別,已經有了非常深刻的理解。這真的是在法律學習旅程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里程碑喔!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公法金錢給付執行
💡 區分行政執行手段與行政罰處分,金錢執行旨在實現給付義務。
比較維度 行政執行 (金錢給付) VS 行政罰 (如沒入)
法規依據 行政執行法 行政罰法
主要目的 實現已存在之公法義務 針對違規行為給予制裁
手段範例 查封、拘提、管收 罰鍰、沒入、吊扣證照
救濟方式 聲明異議 (第9條) 訴願、行政訴訟
💬沒入屬於行政罰而非執行手段;執行是強制實現義務的過程。
🧠 記憶技巧:執行是為了討債,處罰是為了教育;沒入是罰,管收是抓。
⚠️ 常見陷阱:容易將「行政罰」(罰鍰、沒入)與「行政執行」(管收、執行金錢)混淆。
行政罰與行政執行之區別 聲明異議 間接強制與直接強制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執行之程序、方法與救濟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