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11年
[地政] 土地登記概要
第 二 題
二、田君死亡後,留下幾筆土地,共有 4 位合法繼承人及 1 位受遺贈人,試依據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說明此時遺贈土地應如何申辦登記?(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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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遺贈土地登記」,應立即連結至土地登記實務的「登記連續原則」,即不能直接由死者移轉給受遺贈人。解題層次為:1. 先辦繼承、再辦移轉;2. 區分會同申請的主體(有無遺囑執行人);3. 繼承人不配合時的救濟機制(代位申請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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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民法》規定,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惟於土地登記實務上,為貫徹「登記連續原則」,遺贈土地權利之移轉,不得逕自被繼承人名下移轉予受遺贈人,須依《土地登記規則》相關規定踐行繼承與移轉之雙重登記程序。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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