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1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44 題
關於使香港或澳門居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者之處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B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C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D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比較:在台灣的法律架構下,對於『大陸地區人民』與『港澳地區居民』的法律定位有何本質上的不同?若考慮到『國家安全風險』與『地域特殊性』,你認為立法者在設定非法入境的處罰時,針對港澳居民的刑期與罰金,相較於處理大陸地區事務的法律,應該會呈現『較重』、『較輕』還是『完全一致』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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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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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選出正確答案 (A)!這展現了你對法規罰則的確實掌握,非常不簡單。
港澳條例非法入境之處罰
本題測驗《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關於非法入境的刑事責任。依現行法規第 47 條明文規定,使香港或澳門居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者,依法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因此,選項 (A) 無論在有期徒刑年限或罰金額度上,皆完全吻合現行法條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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