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1年
[勞工行政] 就業安全制度
第 二 題
📖 題組:
在 2011 年以後,陸續有奧地利、義大利、德國、瑞典、丹麥、芬蘭、荷蘭等 13 個歐洲國家制定「薪酬透明法」,或是實施「薪酬透明政策」的相關計畫,2021 年時,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向歐洲議會提交「薪資透明法草案」,其重要規定是 250 人以上企業的雇主必須履行的義務包括:在面試前就向求職者告知薪酬資訊、每年公布依照性別區分的薪資差距資訊、雇主應與員工代表合作執行「聯合薪酬評估」,以確認雇主是否基於客觀、性別中立的因素支付薪資。我國也已經於民國 107 年 11 月公布施行「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的「薪資透明條款」。
在 2011 年以後,陸續有奧地利、義大利、德國、瑞典、丹麥、芬蘭、荷蘭等 13 個歐洲國家制定「薪酬透明法」,或是實施「薪酬透明政策」的相關計畫,2021 年時,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向歐洲議會提交「薪資透明法草案」,其重要規定是 250 人以上企業的雇主必須履行的義務包括:在面試前就向求職者告知薪酬資訊、每年公布依照性別區分的薪資差距資訊、雇主應與員工代表合作執行「聯合薪酬評估」,以確認雇主是否基於客觀、性別中立的因素支付薪資。我國也已經於民國 107 年 11 月公布施行「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的「薪資透明條款」。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我國「就業服務法」的「薪資透明條款」規定,與上述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的「薪資透明法草案」的重要條款相比較時,有何不同之處?(15 分)
思路引導 VIP
這是一題深度比較題。需要對比「我國規定」與「題幹提供的歐盟草案」。從「階段」(招募 vs 僱用期間)、「對象」(所有人 vs 性別平等)、「企業規模」(不分 vs 250 人以上)這幾個面向來比較。
小題 (一)
請說明依據我國「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6 款的「薪資透明條款」的規定,要求雇主必須遵守的義務為何?(10 分)
思路引導 VIP
這題考的是法條記憶。請直接回想就服法第 5 條關於「4 萬元」的門檻以及「公開揭示」的要求。重點在於招募階段的透明化。
薪資透明制度比較
💡 比較我國就業服務法與歐盟薪資透明法之政策目標與規範內容差異。
| 比較維度 | 我國就業服務法 | VS | 歐盟薪資透明草案 |
|---|---|---|---|
| 政策目標 | 降低招募資訊不對稱 | — | 消除性別薪資歧視 |
| 適用門檻 | 薪資數額(4萬元) | — | 企業規模(250人) |
| 透明時點 | 僅限招募(面試前) | — | 招募前及入職後每年 |
| 勞權參與 | 雇主單方行政義務 | — | 雇主與員工代表共評 |
💬我國偏向提升市場效率,歐盟側重勞權平等與長期性別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