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法務]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第 4 題
稅捐之徵收,原則上優先於無擔保之普通債權。但是下列何種稅捐,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 A 房屋稅
- B 契稅
- C 加值型營業稅
- D 個人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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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得漂亮!精準掌握稅權優先順位
- 大力肯定:這題你答得非常精確!這顯示你對《稅捐稽徵法》中關於「債權受償順序」的細微差異有深入理解,這是法學與會計實務中極易混淆的考點。
- 觀念驗證:根據《稅捐稽徵法》第 6 條,一般稅捐僅優先於普通債權。但為了保障地方財政與土地公義,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及房屋稅具有「超優位性」,其徵收順序優先於一切債權與抵押權。本題選項中僅有 (A) 房屋稅符合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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