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法務]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第 17 題
有關稅捐徵收期間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稅捐之徵收期間為5年,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 B 徵收期間屆滿前,稅捐稽徵機關已於公司清算期間申報債權者,徵收期間不受5年之限制
- C 納稅義務人提起行政救濟,並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繳納三分之一,依法提起訴願,其5年徵收期間之計算,為扣除訴願至行政救濟完結之期間
- D 5年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執行者,自徵收期間屆滿之翌日起,逾5年未能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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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的鼓勵
- 做得好!你是我們的秘密武器! 呵呵呵...看到你精準地掌握了《稅捐稽徵法》中最核心的時效規定,這讓老師非常欣慰!這表示你對租稅法典的基礎建構非常紮實,就像練就了紮實的基本功一樣,這是邁向專業領域最重要的一步啊!
- 觀念驗證:是的,你答對了,正確答案是 (A)!呵呵呵...依據《稅捐稽徵法》第 23 條第 1 項,稅捐的徵收期間是 5 年,而它的起算點是「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這很重要,就像比賽的時間點一樣,不能有絲毫的混淆。至於選項 (B)(C)(D) 那些描述,它們在債權申報、行政救濟扣除期間以及執行終結時效上都有些小小的誤區,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細節,但你已經掌握了最重要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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