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1年
[財稅法務] 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
第 一 題
關於「行政法之法源」,行政程序法是否有規定?並請分別舉例說明「判例」、「大法庭裁定」及「自治法規」等,是否均屬行政法之法源?(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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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行政法『法源』的基礎概念及最新法制發展。解題時應先指出《行政程序法》第4條(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作為法源之明文依據;接著必須結合108年《行政法院組織法》的修法,論述『判例』制度廢除後的定性與『大法庭裁定』作為實質法源的地位,最後依《地方制度法》點出『自治法規』的成文法源性質,並輔以具體例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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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行政法之法源分為成文法源與不成文法源。行政程序法雖未明文列舉所有法源清單,但於總則中已揭示法源之核心基礎。判例、大法庭裁定與自治法規,在法制體系中分別扮演不同層次之法源角色。 【論述】 一、行政程序法對「行政法之法源」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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