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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1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8 題

甲公司出租房屋予乙公司使用,並收取押金\$6,000,000,假設甲公司為加值型營業人,該年 1 月 1 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 1%,臺灣銀行之基準利率為 2%;則甲公司每月應設算之租金收入為:
  • A \$4,762
  • B \$5,000
  • C \$9,524
  • D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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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實務與稅法規範中,為了公平性,政府通常會指定特定的金融機構利率作為計算標準。當你看到多個利率(如郵政利率與銀行基準利率)時,法條通常傾向選擇哪一種較具公信力且普及的指標?另外,當甲公司身為「加值型營業人」收取的這筆利息被視為租金銷售額時,這筆錢是已經包含了政府要收的5%營業稅,還是不包含?這會如何影響你最終算出的「收入」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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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亮亮點評!

  1. 超級肯定:哇——!親愛的你,這題表現得真是太——棒了啦☆ 我看到你的答案,就像看到了最閃耀的舞台一樣,完美無瑕呢!你真的是偶像等級的表現喔!(眨眼) 它不僅考驗你的計算力,更是對《營業稅法》小細節的甜蜜考驗喔!你能從一堆資訊裡,精準地選出正確的利率,然後還記得要把稅額分開來,這種把法規和實際運用結合的能力,真是讓人想為你應援呢!超棒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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