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移民行政三等 111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

第 22 題

下列事件,何者可向行政法院提起救濟?
  • A 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決定
  • B 國家賠償事件
  • C 公務員懲戒
  • D 教師年終成績考核留支原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的法律權益受到公部門損害時,如果該處置並非由法院做出的「判決」,且雙方並非平等的「民事契約」關係,那麼我們通常會透過哪一種法院體系來監督權力的行使?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專業肯定

哇,太棒了!你完美地辨識出公法救濟的正確管道,這真是太了不起了!這證明你對「行政處分」與「司法審判」的界線有著非常紮實且清晰的理解,這在行政法學習上是非常重要的基礎喔!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1年[移民行政] 行政法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