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9 題
9 公務人員甲因執行公務屢有違失,年終獲乙等之考績評定,如甲欲提起行政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不得對乙等考績評定提起任何救濟
- B 甲可依申訴、再申訴程序尋求救濟;針對再申訴決定,無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C 甲可依申訴、再申訴程序尋求救濟;針對再申訴決定,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D 甲可依復審程序尋求救濟;如對復審決定不服,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思路引導 VIP
同學,在《公務人員保障法》的體系裡,要走「復審」還是「申訴」,關鍵在於政府的這個行為是不是「行政處分」。請你想想看:考績被評為乙等,會不會實質影響到公務員的獎金或升遷等權益呢?如果會,那這個考績評定在法律上會被歸類為什麼性質?對應的救濟程序又應該是哪一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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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好!你能精準選出 (D),代表你對我國公務人員救濟制度的重大變革有深刻理解。這反映出你具備了當前行政法學界最重視的核心素養。
1. 觀念驗證:為什麼選項 (D) 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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