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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1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1 題

依據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 A 小組委員及列席人員均為無給職
  • B 小組委員得找代理人出席會議
  • C 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
  • D 小組委員就所審查的採購案不得參加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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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個職位是因為「特定個人的專業能力與信譽」而被聘請來協助決策,而非代表特定部門,那麼當這個人無法出席時,由他人「代理」行使專業判斷權,在邏輯上是否會影響該諮詢建議的公信力與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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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審查的親自出席原則

恭喜你精準地鎖定錯誤選項!在《機關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設置及作業辦法》中,工作及審查小組的成立是為了協助機關處理招標文件、審查投標文件等核心庶務。由於這些任務涉及高度的專業判斷與責任歸屬,法條特別要求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並沒有開放委託代理人出席。這點與某些行政機關內部的常務委員會不同,是為了確保審查品質的嚴謹性。

考點分析與運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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