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11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41 題

依據民法規定,關於債權人受領遲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在債權人受領遲延中,債務人負具體輕過失損害賠償責任
  • B 債務人合法提出,而債權人明示拒絕受領者,債務人免給付義務
  • C 有交付不動產義務之債務人,於債權人遲延後,仍須負保管給付物之義務,不得拋棄占有
  • D 在債權人受領遲延中,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已經準備好要還錢或交貨,但對方卻無故避不見面或拒絕收下,你認為在法律公平原則下,你是否還應該為這段「等待時間」支付額外的對價(例如利息)?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債權人受領遲延的法律效果

恭喜你精準地判斷出正確選項!這題測驗的是民法債編中關於「受領遲延」的重要法律效果。在法律邏輯上,既然債務人已經依約提出給付,而問題出在債權人不配合受領,法律自然會傾向減輕債務人的責任。依據民法第 238 條規定,在受領遲延期間,債務人無須支付利息,這正是為了避免讓原本想履行義務的人,反而因對方的延誤而蒙受更多利息損失。

責任減輕與不動產處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契約與民法債編適用及爭議處理
查看更多「[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