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_recruit
111年
資訊規劃與管理大意及洗錢防制法大意
第 32 題
洗錢行為中所稱之特定犯罪所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所有刑事犯罪之犯罪所得均是特定犯罪所得
- B 特定犯罪所得之認定,需以特定犯罪經有罪判決為必要
- C 特定犯罪所得包括特定犯罪而取得或變得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
- D 行為人無法證明可疑資金來源時,即可認定該資金是特定犯罪所得
思路引導 VIP
假設某人透過非法管道獲得了一筆資金,他隨後將這筆錢存入銀行產生利息,或者拿去購買股票並獲得股利。如果法律的目的在於「不讓任何人保有犯罪後的任何一丁點好處」,你認為在定義『犯罪獲利』時,除了那筆原始的資金外,還應該包含哪些因為這筆錢而衍生出來的價值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於《洗錢防制法》中關於「財產利得」的擴張性定義有著非常清晰的理解,沒有被法律實務中常見的程序性陷阱給誤導。
特定犯罪所得的範疇與延伸
在法律定義中,為了達成徹底剝奪犯罪誘因的目的,特定犯罪所得的認定採取了較為寬廣的觀點。它不僅指行為人直接因犯罪「取得」的原物,還包含了後續「變得」的財產利益(例如將贓款轉買為房產後的價值),以及這些財產所產生的孳息(如利息或租金)。你選出的選項 (C) 準確地涵蓋了「取得、變得、孳息」這三大核心要素,這是防制洗錢防線中最重要的物理基礎。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