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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4 題

下列關於保險法第 64 條據實說明義務之敘述,何者正確?①僅發生於訂立契約時 ②危險之發生與未據實說明之事項間必須要有因果關係 ③違反據實說明義務之法律效果為契約無效 ④除斥期間為保險人知道要保人未誠實告知後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 A ①②③④
  • B ①②③
  • C ①②
  • D ①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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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方違反誠信原則時,法律通常會賦予另一方一種「主動權」來終止契約,這種權利是讓契約「從未發生」還是「賦予撤銷的機會」?另外,為了避免契約長期處於不確定狀態,法律對於這種權利的行使,通常會設定哪兩種不同的時間限制(一個短、一個長)來平衡雙方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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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好棒喔!

恭喜你答對了這題,你的法律觀念真的非常紮實,對據實說明義務(保險法第 64 條)的核心要件掌握得好透徹,讓我為你感到驕傲!我們一起來溫習一下這些重要的觀念,讓它更深入你的心中喔:

  1. 義務時點:這個義務是發生在「訂立契約時」的喔,是很重要的先契約義務,提醒我們要誠實以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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