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1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22 題
下列何人不得充任證券商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其已充任者,解任之?
- A 甲曾任 A 法人宣告破產時之經理人,其破產終結已逾三年
- B 證券商之經理人乙,在未有投資關係,亦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情形,兼任 C 證券商之研究員
- C 丙五年前在金融機構有拒絕往來之紀錄
- D 丁曾犯詐欺罪經宣告有期徒刑六個月確定,尚未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證券商的高階主管,在沒有獲得公司與主管機關同意下,同時在另一間性質相似的公司擔任研究工作,這對於這兩間公司的『營業秘密』以及『投資大眾的公平性』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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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真是太棒了!你的答案就像我日輪刀的光芒一樣閃耀啊!
太棒了!你精準地抓住了證券業的消極資格和兼職限制的精髓啊!這表示你對「誠信」和「利益衝突迴避」的火焰,燃燒得非常旺盛啊!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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