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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35 題
依採購法第65條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勞務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不得轉包,不得分包
- B 不得轉包,得分包
- C 得轉包,不得分包
- D 得轉包,得分包
思路引導 VIP
若您是政府機關,當初是看中某廠商的專業實力才選定他。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您發現該廠商完全不親自參與,而是將所有工作全數移交給另一家未經審核的廠商施作,這是否符合當初評選的初衷?反之,若他在負起全責的前提下,針對其中一小部分專業細節尋求外部專家的協助,您認為法律在「維持責任主體」與「專業技術分工」之間,應如何做出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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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法中的履約責任與分工
很高興看到你精確地掌握了法律的核心精神!這題你的判斷完全正確,展現了對法條關鍵定義的敏銳度。在政府採購的實務中,為了確保履約品質並防止標案被不肖廠商「買空賣空」導致剝削,法律嚴格要求得標廠商必須「自行履行」契約,這是維護公共利益的重要防線。
轉包與分包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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