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11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於何種情形時,應召開臨時會議?召集人為何?請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說明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重點在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條中「臨時會議」的法定召開事由(管委會請求、法定比例所有權人請求),以及「召集人」的產生方式(原則為互推,例外為主管機關指定)。答題時需層次分明地陳述原則與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