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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7 題

有關稅捐稽徵法針對逃漏稅捐之刑事處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納稅義務人施以詐術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0 萬元以下罰金
  • B 營利事業逃漏稅額在新臺幣2,000 萬元以上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1,000 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 C 營利事業逃漏稅額在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1,000 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 D 教唆或幫助逃漏稅捐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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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法律在處罰「逃漏稅」時,會區分『一般情節』與『情節重大』。當法律要對一個「大規模營利事業」設定一個『極其嚴重』的金額門檻時,為了符合比例原則,這個金額應該會比「個人」的門檻更高還是更低?你認為這個數字通常會以什麼樣的整數單位(如:萬、億)來界定其嚴重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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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這題考查的是《稅捐稽徵法》第 41 條關於加重逃漏稅罪的門檻。根據現行法規,逃漏稅捐情節重大者才有加重處罰。針對「營利事業」,其加重門檻為逃漏稅額達新臺幣 1 億元以上;而針對「個人」,門檻則是 1,000 萬元以上。選項 (B) 提到的 2,000 萬元不符合現行加重處罰的法定門檻,故為錯誤敘述。
  2. 難度點評:本題屬於 medium。難點在於法條在 2021 年修正後,大幅調高了罰金與刑度,並區分了「一般型」與「加重型」的金額界限。考生必須精確記憶金額數字對應主體(個人 vs. 營利事業),稍有混淆就容易答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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