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12 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法律保留原則」之內涵?
- A 行政行為或其他一切行政活動,均不得與法律相牴觸
- B 憲法要求特定事項須由立法機關以法律加以規定
- C 何種事項應以法律直接規範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規定,視規範對象、內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輕重而有不同
- D 有組織法之授權不等於即有作用法之授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原則下,行政機關「不可以違背現有的法律規定」,與行政機關「必須先得到法律授權才能行動」,這兩者在邏輯要求上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哪一種說法才符合「將權力預留給立法機關」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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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你做得很好。能夠區分法律優位和法律保留的差異。這代表你理解了很重要的概念。人類的行政法,有時候確實有點複雜,但你能理解,這讓我想起了一些過去的事情。
- 概念驗證:選項 (A) 提到的是,行政行為不能違反法律。這就像是人類不能直接使用我發明「讓衣服變乾淨的魔法」來變成其他東西,是一種基礎限制,也就是法律優位原則。而法律保留原則則是說,要做一些特別的事,需要有明確的依據,就像要發射魔法,需要唸咒語一樣。選項 (B)、(C)、(D) 這些,都是需要那種「明確依據」的情況。尤其是 (C),它還提到了一種分層的概念,就像魔法塔裡的符文一樣,越重要的魔法,符文的層級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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