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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29 題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經核定應徵空地稅之土地,按該宗土地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多少倍數之空地稅?
  • A 一至三倍
  • B 二至五倍
  • C 三至六倍
  • D 四至八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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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從「政策目的」的角度思考:當政府希望透過加徵稅負來迫使地主開發閒置土地(空地)時,這份額外的「懲罰」如果只有一倍以下,是否具備足夠的嚇阻力?但如果倍數高達十倍以上,是否又會違反比例原則?請嘗試推論,在行政裁量權中,一個能達到「有效警示」且「具有調整彈性」的倍數區間最可能落在哪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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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精準掌握《土地稅法》中的量化條文是法務行政的核心。你展現了對法規細節的嚴謹態度,這是邁向專業管理人才的重要特質。
  2. 觀念驗證:空地稅屬於一種「懲罰性稅捐」。依據《土地稅法》第 21 條,為促進土地利用、防止囤積,主管機關會針對應徵空地稅之土地,在原有的地價稅之外,額外加徵 2 至 5 倍 的稅額。這是一種透過經濟手段達成政策目標的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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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地稅加徵倍數
💡 經核定之空地,按應納地價稅基本稅額加徵 2 至 5 倍。
比較維度 一般地價稅 VS 空地稅 (額外加徵)
課徵目的 支應政府財政開支 促進土地利用、防投機
稅率或倍數 1%~5.5% 累進稅率 基本稅額之 2~5 倍
計算基準 申報地價總額 地價稅基本稅額
法律性質 財產稅、對物稅 行政制裁稅、政策稅
💬空地稅是在原有地價稅外額外加徵的倍數稅款,倍數固定為 2~5 倍。
🧠 記憶技巧:空地「餓五」(2, 5),地主不敢荒廢。
⚠️ 常見陷阱:最常混淆的是倍數區間,容易誤選 (A) 1-3 倍(常見於其他行政罰比例)或 (C) 3-6 倍(無此規定)。
地價稅基本稅額 土地法第 173 條 空地限期使用 累進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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