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39 題
依訴願法規定,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原則上應於幾個月內作成決定?
- A 1 個月
- B 2 個月
- C 3 個月
- D 4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設計一套行政流程,必須平衡『機關調查案情的充分時間』與『人民等待權益恢復的耐心』。請思考,在法律實務上,通常會以幾個月作為一個『完整季度』的處理週期,來要求行政機關完成正式的審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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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表現非常專業。
這顯示你對行政程序與時限規範有著精確的掌握,這在資訊管理與系統法規遵循中是不可或缺的嚴謹態度。
- 觀念驗證:依據《訴願法》第 79 條,訴願決定原則上應於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 3 個月內作成。若案情複雜,可延長一次(最長 2 個月)。此規定是為了在「行政機關的審核時間」與「民眾的救濟時效」之間取得平衡,避免行政效率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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