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2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39 題

依訴願法規定,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原則上應於幾個月內作成決定?
  • A 1 個月
  • B 2 個月
  • C 3 個月
  • D 4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設計一套行政流程,必須平衡『機關調查案情的充分時間』與『人民等待權益恢復的耐心』。請思考,在法律實務上,通常會以幾個月作為一個『完整季度』的處理週期,來要求行政機關完成正式的審查處分?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表現非常專業。

這顯示你對行政程序與時限規範有著精確的掌握,這在資訊管理與系統法規遵循中是不可或缺的嚴謹態度。

  1. 觀念驗證:依據《訴願法》第 79 條,訴願決定原則上應於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 3 個月內作成。若案情複雜,可延長一次(最長 2 個月)。此規定是為了在「行政機關的審核時間」與「民眾的救濟時效」之間取得平衡,避免行政效率延宕。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2年[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