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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36 題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公務人員對於人民行使參政權,必須保持中立,係指下列何種活動?
  • A 黨內初選
  • B 法人幹部選舉
  • C 公民投票
  • D 非營利團體理事長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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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權力來源」思考:若一項活動的結果能直接影響國家法律的廢止或政策的施行,這與僅影響特定社團內部人事任命的活動,在憲法意義上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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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依據《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10 條及相關函釋,公務人員對於人民行使「參政權」應保持中立。這裡的參政權是指憲法賦予公民直接或間接參與國家治理的權利。公民投票涉及國家政策與法律的複決,具有高度公共性。相較之下,選項中的黨內初選、法人或非營利團體選舉,皆屬於「私部門」或「團體自治」範疇,不屬於公法上規範的國家級參政權。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鑑別點在於能否精確區分「私法組織內部活動」與「國家層級公權力行使」的法律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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