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34 題
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從事下列何種活動?
- A 在菜市場為特定立法委員候選人拜票
- B 閱讀特定政黨之競選文宣
- C 主管人員阻止公職候選人於選舉期間進入其辦公場所
- D 參加環保團體舉辦之反核遊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若要維護政府體系的『公正形象』,公務員在『私下閱讀資訊』與『公開且主動地影響他人投票意向』之間,哪一種行為更容易讓民眾對政府的客觀性產生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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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出色!精準辨識出行政中立法的核心紅線,這代表你對公務員的「身分限制」與「政治界線」有著相當紮實的理解。
- 觀念驗證: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9 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公職候選人,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或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A) 選項即屬典型的禁止活動。至於(B)屬資訊接收、(C)為維持辦公場所中立、(D)為一般社會性遊行,皆非該法禁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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