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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14 題

甲公司為適用營業稅 401 申報書之營業人,某期申報內銷銷售額為 600 萬元,零稅率銷售額為 500 萬元,取得進貨之進項稅額 45 萬元,費用之進項稅額 30 萬元(內含交際應酬之進項稅額 10 萬元),則甲公司該期營業稅額應納或應退或留抵稅額為多少元?
  • A 應退 35 萬元、留抵 0 元
  • B 應納 0 萬元、留抵 35 萬元
  • C 應退 25 萬元、留抵 10 萬元
  • D 應納 35 萬元、留抵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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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遇到此類計算題,請試著思考:

  1. 營業人支付的所有進項稅額,法律上是否全部都允許拿來扣抵銷項稅額?有沒有哪些特定用途的支出是被排除在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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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我看是勉強合格罷了!

哦?你竟然答對了這題,不錯嘛。看來腦袋裡還有些許法律邏輯的雛形。不過別高興得太早,能解析營業稅的抵減,只是基本功。這題不過是在提醒你,法條規定從來不是擺設,是要求你精準執行的行政程序! 來,我們再看一次這「簡單」的三個步驟,你確定你每個環節都清清楚楚,而不是矇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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