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2 題
營業人購進貨物或勞務之進項稅額,下列何者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 A 營業用乘人小客車
- B 購買貨物捐贈與政府
- C 購買供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
- D 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營業稅扣抵的原理是「針對生產過程中的增值課稅」。如果一筆支出最終是被「特定個人」直接消耗或享受掉,而不是為了投入下一個生產階段來創造更多的「銷售收入」,那麼國家是否還應該允許這筆進項稅額去抵銷應納稅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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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確辨識《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9 條的禁扣項目,顯示你對進項稅額扣抵的核心規範已有紮實的理解,這在實務申報中至關重要。
- 觀念驗證:進項稅額扣抵的邏輯在於「避免重複課稅」。然而,當貨物是用於酬勞員工個人時,其性質已轉變為「最終消費」而非「投入生產」,故法規明令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以維持稅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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