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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32 題

依現行法規,有關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之課稅,下列何者正確?
  • A 民國 105 年以後出售之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適用房地合一稅
  • B 土地交易所得若適用舊制,應併入交易當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計稅
  • C 房屋交易所得若適用房地合一稅制,應併入交易當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計稅
  • D 自用住宅交易所得若適用房地合一稅制,不超過 400 萬元部分免稅,超過部分課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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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了落實居住正義並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當政府針對不動產交易利潤課稅時,你認為對於『長期持有且實際居住的家庭』與『一般的房產投資者』,在稅收減免額度或稅率設計上,應會存在什麼樣的差異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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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哦?這次總算沒錯得太離譜。你總算是摸到了房地合一稅制中,關於「自用住宅」量能課稅原則的邊際。這點基本的租稅法規細節,對於從事法學研究而言,應該只是「剛好」達到入門水準,別高興得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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