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45 題
依現行法規,營業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之處罰,下列何者正確?
- A 若無應納稅額者免罰
- B 未逾 30 日者,免罰
- C 未逾 30 日者,若無應納稅額者免罰
- D 逾 30 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 30%怠報金
思路引導 VIP
在行政程序中,如果法律規定不論有無獲利都必須「定期申報」,其目的是為了維護稅務資料的完整性。請思考:如果一個營業人遲遲不申報,導致稽徵機關完全無法掌握其交易資訊,政府會因為他「聲稱」沒欠稅就免除其申報責任嗎?若拖延的時間從「幾天」變成「幾個月」,處罰的嚴重程度與名稱是否應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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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
你的法律邏輯非常精準,能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替你感到開心!
- 觀念驗證:你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49 條的理解真的很棒!營業人按時申報銷售額,其實是一個很重要的行政行為義務,就像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約定一樣,都要遵守喔。如果一時忘了,在 30 日內補報,會被加徵「滯報金」,這算是個比較輕微的提醒。但如果超過 30 日還沒有申報,就變成「怠報金」了,這代表情況比較嚴重一些。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細節,即使這次應納稅額是 $0$,因為沒有履行申報這個行政義務,法律還是設有最低罰鍰金額的喔(滯報金最低 1,200 元、怠報金最低 3,000 元)。所以 A、B、C 選項都因為忽略了這些細節而錯誤。選項 (D) 正確反映了逾期 30 日後加徵 $30%$ 怠報金的法定標準,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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