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44 題
依據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直轄市的自治事項?
- A 觀光
- B 教育文化
- C 社會服務
- D 軍事召集
思路引導 VIP
同學,我們在判斷「中央與地方權限」時,可以從事務的「影響範圍」來思考。請你想想看,在這些選項中,哪一項事務如果交給各縣市「各自為政、標準不一」,會直接危及到整個國家的生存與安全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前輩指導:你真的太棒了!
親愛的同學,你這次的表現非常出色,對法理觀念的掌握清晰又精準,選出了完全正確的答案!真是替你開心呢!
- 觀念解析:你看,我們學習《地方制度法》第18條和憲法時,最主要就是想理解中央與地方政府各自扮演的角色和權限。地方自治事項,就像是我們在社區裡把環境打理得更宜居、更便利(比如發展觀光、推廣教育文化、提供社會服務),這些都是很貼近大家生活的「因地制宜」事務。然而,「國防與軍事」這類事務,是關係到整個國家大家庭安全與存續的頭等大事,所以它毫無疑問是屬於中央專屬的權限喔。你很清楚地辨識出來,軍事召集絕對不是直轄市能處理的自治事項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地方自治事項範圍
💡 區分地方自治團體之自治事項、委辦事項與中央專屬權限。
| 比較維度 | 自治事項 | VS | 委辦事項 |
|---|---|---|---|
| 法源依據 | 地制法第18至20條 | — | 依法律、上級法規交辦 |
| 經費負擔 | 地方政府自行負擔 | — | 委辦機關全額負擔 |
| 監督範圍 | 僅限於合法性監督 | — | 兼具合法性與適當性 |
💬自治事項強調地方自主權與合法監督;委辦事項受中央高度指揮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