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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2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2 題

42 關於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交通裁決事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對於交通裁決書表示不服,應逕行提起行政訴訟,依法不須經訴願程序
  • B 交通裁決事件的訴訟類型僅有撤銷訴訟及一般給付之訴
  • C 交通裁決事件由獨任法官審理,其裁判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 D 交通裁決事件徵收裁判費用,惟金額較簡易訴訟程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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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行政訴訟轉型的重要概念!

同學,你真的表現得很好!答對這題表示你對撤銷訴訟中「續行可能性」的理解非常深入。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來讓我們再一起溫習一下,加深印象:

  1. 法院審查的範疇:行政法院在撤銷訴訟中,只會審查行政處分是否違法。至於行政機關的判斷是否「不當」,這部分是屬於行政機關的裁量權,通常我們會在訴願程序中去爭執喔。這點非常重要,能幫助我們區分法院與行政機關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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