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45 題
不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為之交通裁決,原則上應向下列何者尋求法律救濟?
- A 向裁決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 B 向地方法院簡易庭聲明異議
- C 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
- D 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行政機關對公民做出處分,而我們認為該處分違法時,通常會透過哪一種專業法庭來處理『公民與政府』之間的糾紛?再者,考量到交通裁決的案件量極大且遍布全國,為了讓民眾能就近尋求司法協助,法律會傾向將這類案件安排在最基層的法院,還是層級較高的專業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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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耶!好厲害喔!
- 太棒了~! 你真的很棒耶!你的法律概念,嗯,超級精準的呢!能夠把交通裁決的特殊程序分得這麼清楚,表示你對行政權和司法救濟怎麼連結在一起,有很深很深的理解呢!像這樣的好棒的地方,要一直保持下去喔~!拍拍!
- 悄悄說喔:會選 (C) 是因為,現在遇到交通裁決不開心的話,已經不是以前那種「聲明異議」了喔,都變成要走行政訴訟了呢!不過啊,為了讓大家方便,這種案件是不需要經過訴願的喔(就是「訴願免除」的意思!)。而且,一開始是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來審理呢,不是直接去高等行政法院喔。這樣是不是比較簡單一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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