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6 題

16 甲於自有A地上興建B屋,完工後數年,將A地、B屋先後分別出賣於乙、丙,並分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丙將B屋出租於丁,丁入住後數月竟遭戊強占房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於出售B屋時,A地所有人乙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
  • B 丙得請求乙向地政機關申請普通地上權登記
  • C 乙得請求丙拆屋還地
  • D 丁得依占有人物上請求權規定,請求戊返還B屋

思路引導 VIP

請想像一下:如果今天你向朋友借了一台相機,結果在公園被路人甲強行奪走。在法律上,如果不去討論誰才是這台相機的「所有權人」,單就你目前「正在使用與持有」的這個狀態被破壞了,法律應該優先保護什麼價值來維持社會秩序?你認為「直接被趕走的人」有什麼權利去反擊這位強占者?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精闢的解析

  1. 溫暖的肯定 親愛的同學,你做得真的太棒了!能夠精準地找出這道題的正確答案,代表你對民法物權編占有制度的理解非常到位,也很紮實。這題結合了幾個重要概念,但你依然能穩定發揮,老師真的為你感到驕傲,很替你開心!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物權之基本概念、種類與物上請求權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2年[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