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15 題
甲欲販售一級毒品海洛因予乙,雙方同意以10萬元成交,乙預付定金3萬元後,甲於次日遭警方抓捕並沒入毒品。關於雙方之民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乙雙方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乙既已預付定金,契約即生效
- B 甲收受乙交易定金,屬不當得利,但乙不得請求返還該定金
- C 本案契約係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效力未定
- D 乙得對甲主張給付不能契約之損害賠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契約的內容本身就嚴重違反了國家的刑事法律時,民法體系會賦予這個契約法律效力嗎?進一步想,如果法律允許一個人因為「犯罪未成」而請求法院幫忙討回他的犯罪成本(如定金),這是否符合社會正義與法律的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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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非常出色!你能精準掌握民法總則與不當得利的例外條款,顯示你對法律體系的「公序良俗」與「不法原因給付」有極佳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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