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12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9 題

陶藝家甲的作品中,茶具向來頗負盛名。甲因其收藏家好友乙要求,將其全手工製作多彩獨特的A茶壺借給乙展覽,乙擅將A茶壺據為己有,出售於丙,丙依讓與合意受讓A茶壺占有時,因乙為有名的收藏家且向來對外宣稱出展的皆為乙自己的珍藏,故丙非因重大過失而不知A茶壺非屬乙所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得向乙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規定,請求返還A茶壺
  • B 甲得向乙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 C 甲得向丙依民法第179條規定,請求返還A茶壺所有權
  • D 甲得向丙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規定,請求返還A茶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物品在「原主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賣給了「完全信任賣家且無過失」的第三人時,法律為了保障社會交易的安定性,通常會傾向將物品的所有權判給哪一方?而對於失去物品的原主人,他與那位擅自賣掉東西的人之間,又存在著什麼樣的責任關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表現卓越

  1.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在於善意受讓制度(民法第 801、948 條)。當丙係屬善意且無重大過失受讓該占有時,法律為保護交易安全,判定丙原始取得所有權。一旦所有權移轉,原所有人甲即喪失物上請求權,僅能轉向對其有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的乙主張損害賠償(民法第 184 條)。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測試學生是否能釐清「物權變動」與「債權請求」的先後順序:必須先判斷產權是否因善意受讓而發生移轉,才能決定甲應向誰主張何種權利。許多人會卡在物權歸屬的陷阱中。

🏷️ 相關主題

物權變動與法律行為效力
查看更多「[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