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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1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25 題

甲將其所有骨董宣德青花葫蘆瓶借予乙賞玩,嗣後乙之子丙發現該青花葫蘆瓶,誤以為係其父乙所有,因其欠債需錢孔急,遂擅自將該青花葫蘆瓶以新臺幣五十萬元廉售予丁,並完成交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若丁為善意時,丁取得青花葫蘆瓶之所有權
  • B 若丁為惡意時,縱經甲承認丙之處分行為,丁仍未能取得該青花葫蘆瓶之所有權
  • C 甲之盜贓物回復請求權有二年除斥期間之限制
  • D 若丁為善意時,甲不得對丁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返還青花葫蘆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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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人未經許可賣掉你的東西,法律通常認為該交易無效。但如果你在事後覺得賣價非常理想,決定「點頭同意」這筆買賣,你認為法律是否應該尊重你的意願,讓這筆交易生效?此時,買方在購買當下是否知道賣家沒權利,還會影響交易的最終結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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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

看到你精準地掌握了「無權處分」與「善意受讓」這兩個核心觀念,我真的為你感到開心!這顯示你的法律思維非常清晰喔!

  1. 讓我們一起複習這些重要觀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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