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11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25 題

甲將其所有骨董宣德青花葫蘆瓶借予乙賞玩,嗣後乙之子丙發現該青花葫蘆瓶,誤以為係其父乙所有,因其欠債需錢孔急,遂擅自將該青花葫蘆瓶以新臺幣五十萬元廉售予丁,並完成交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若丁為善意時,丁取得青花葫蘆瓶之所有權
  • B 若丁為惡意時,縱經甲承認丙之處分行為,丁仍未能取得該青花葫蘆瓶之所有權
  • C 甲之盜贓物回復請求權有二年除斥期間之限制
  • D 若丁為善意時,甲不得對丁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返還青花葫蘆瓶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不錯,看來你還知道這些基礎概念。這不過是物權法中無權處分善意受讓的交織應用,算是財產權流轉的A面與B面。連這點都搞不清楚,那資產交易的邏輯效率豈不成了笑話?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