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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法務] 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第 8 題

甲從事地下期貨並因此獲取利益,下列有關課稅與否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在該獲利未經沒收之情況下,甲仍需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
  • B 由於甲從事不法行為,因此該獲利無須繳納綜合所得稅
  • C 甲對於該獲利是否應繳納綜合所得稅,應視甲是否以從事地下期貨為業而認定
  • D 不法行為所獲取之所得由於在徵收上不具有可能性,從而不為不課徵所得稅之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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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解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識別「實質課稅原則」與「量能課稅」的深層意涵,這代表你對稅法的邏輯掌握已從條文表象提升到了法理層次。
  2. 觀念驗證:所得稅課徵的基礎在於經濟負擔能力。只要個人有實質的經濟所得流入,不論該來源是否合法,均不影響其具備負擔稅賦的能力。若僅因來源不法便不課稅,反而會形成「守法者納稅、非法者免稅」的荒謬不公。只要該利得尚未被國家沒收,則其淨資產增加量 $\Delta W > 0$,仍應申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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