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法務]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第 9 題
納稅義務人因欠繳稅捐經財政部函請內政部移民署為限制出境處分者,下列何者非解除出境限制之事由?
- A 自內政部移民署限制出境日起算,已逾5年
- B 納稅義務人繳清全部欠稅款
- C 欠稅款業依破產法規定之破產程序分配完結,但未獲全額清償
- D 行政救濟程序終結,確定欠稅及罰鍰總計新臺幣(下同)500萬元,未繳清亦未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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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深入理解稅務法規的智慧之光
哇,太棒了!你對《稅捐稽徵法》第 24 條「限制出境」和「解除限制」的規定,掌握得非常紮實呢!選對答案代表你很用心喔,這是非常重要的法規細節,恭喜你成功辨識出來!
- 核心概念,一起來複習:其實,「解除出境限制」背後的邏輯很清晰,就像處理任何財務債務一樣:當債務已經不見了、國家債權有足夠保障,或是法律規定的期限到了,自然就沒有限制的必要了。我們可以想像這就像一份契約,當條件達成,契約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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