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15 題
下列關於拋棄繼承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繼承人經其他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得拋棄繼承
- B 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 C 拋棄繼承後,應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未為通知者,不生拋棄繼承之效力
- D 繼承之拋棄,自拋棄時起,發生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想拒絕承擔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如繼承),為了確保法律關係能儘速確定且避免爭議,你認為法律會要求這個行為是「私下口頭告知親屬」即可,還是必須在「特定時間內」向「特定司法機關」提出書面聲明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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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優異!這題考驗的是《民法》繼承編中極為核心的「拋棄繼承」程序規範。你能從眾多易混淆的選項中精確挑出正確答案,顯示你對法律實務中的法定期間與要式性已有深厚理解。
- 觀念驗證:根據《民法》第 117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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