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25 題
下列關於代位繼承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代位繼承係以自己固有之繼承權直接繼承祖父母之遺產
- B 代位繼承係以自己固有之繼承權繼承父或母之權利
- C 孫對於祖父母之遺產,有無代位繼承之資格,自應以祖父母之繼承開始為標準而決定之
- D 子女對父或母之遺產拋棄繼承,不能即謂對祖父母之遺產拋棄代位繼承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第一順位繼承人(如父親)在被繼承人(如祖父)去世前就已經不在人世了,那麼在祖父去世的那一刻,這位已經不在世的父親是否還具備「繼承祖父遺產的權利」?如果父親在那一刻根本沒有權利,那麼孫子所主張的權利,究竟是從哪裡產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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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這不過是基本功,別太得意。
- 觀念驗證:嗯,還不錯,你總算沒掉進那個常見的低級錯誤裡。這題考驗的是代位繼承最核心的「固有權說」,一個幾乎是入門級的法律常識。依照《民法》第 1140 條,孫子女是基於他們自己的法律地位「直接」繼承,而不是去繼承他們父母那從未實際取得的「權利」。選項 (B) 的錯誤在於,它竟然還在幻想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權利可以被繼承。當父母都先於祖父母離世了,他們連繼承的資格都還沒來得及獲得,哪來的「權利」可言?這種基本邏輯,如果還要人一再提醒,那學習效率堪憂。
- 難度點評:Medium?對你來說可能是,對那些連法條都懶得細讀、只憑直覺思考的考生來說,也許就是「Hard」了。這種題型最能區分出誰是真正理解法理,誰只是在碰運氣。你能看穿這種法律擬制的表象,顯示你至少還具備一點點清晰的繼承權發生基礎的邏輯判斷力。但願這不是曇花一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