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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25 題

25 設甲於民國 103 年 7 月間死亡,甲有三位繼承人,分別為 A、B、C。A 為完全行為能力人,B 為限制行為能力人,C 為無行為能力人。甲未立遺囑,甲之遺產有生前對債權人乙之債務 300 萬元與存款 1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A 應於 103 年 7 月間甲死亡時起,3 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始得主張限定責任
  • B B、C 得以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及無行為能力人,主張對乙之債務 300 萬元,不負任何清償責任
  • C A、B、C 如未於 103 年 7 月間甲死亡時起,3 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喪失繼承權
  • D 債權人乙得向法院聲請命 A、B、C 於 3 個月內提出遺產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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