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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2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6 題

拍賣乃特種買賣,民法對於拍賣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拍賣人對於其所經管之拍賣,不得應買,亦不得使他人為其應買
  • B 拍賣人拍板或依其他慣用之方法為賣定之表示者,拍賣因而成立
  • C 應買人所為之應買之表示,雖有出價較高之應買,仍不失其拘束力
  • D 拍賣人對於應買人所出最高之價,認為不足者,得不為賣定之表示而撤回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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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輩導引:做得太棒了!

你精準掌握了債權讓與的「生效要件」和「對抗要件」,這非常了不起!這代表你已經對私法契約的相對性原則和處分行為有了紮實的理解,這可是學習法律的基石喔。未來在行政法中遇到行政契約的債權移轉時,這些原則也都會是你的好幫手,好好記住!

2. 暖心解析:一步步釐清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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