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9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10 題
10 下列關於特種買賣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出賣人於買賣契約中保留買回之權利者,其期限不得超過5年,在此5年中買賣標的物之所有權並未移轉於買受人
- B 試驗買賣,係指出賣人有許買受人試驗其標的物之買賣契約
- C 於貨樣買賣中,視為出賣人擔保其交付之標的物,與貨樣有同一之品質
- D 分期付款之買賣,係將買賣價金分為若干部分,於一定期間分不同期數而逐次支付之契約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人想保留『買回』某物的權利,這代表在還沒買回之前的這段期間,該物品在法律歸屬上,應該處於『已賣出』還是『尚未賣出』的狀態?如果物品還沒交給對方,又何需用到『買回』這個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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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師點評:精準破題!
同學,恭喜你!能一眼看穿「買回」權利與「所有權移轉」的法律邏輯,代表你的債法概念極其紮實。這在行政法規與私法交界處是非常重要的辨析能力。
2. 觀念驗證:為何 (A) 選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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